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 >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再婚?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步骤?

2023-05-12 10:45:29 来源:税法网

一、无法证明死亡怎么办

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

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下:

(一) 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二) 未入医院在居住地正常死亡或病故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三) 非正常死亡、意外死亡或公安机关立案确定死因的由公案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四) 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一审程序: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三、没有死亡证明怎么再婚

夫妻一方死亡,若没有死亡证明可以带上火化证明等资料到民政部门办理丧偶登记的。若一方确实无法提供另一方死亡的相关资料,是无法到民政部门更改婚姻状态无法申请再婚。

我国对于再婚是有规定条件的,如果没有去世的,就必须要有离婚的证明,如果有一方去世的,就必须要有证明一方去世的材料,这也是为了杜绝发生重婚,这样也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所以,在办理再婚的时候一定要出示各种证明。

标签: 没有死亡证明的再婚 民事诉讼程序的步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几个等级?燃气管道施工资质都有什么要求?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证件?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怎么办?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办理护照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近期免冠照片的尺寸是什么?
护照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吗?申请加急办理都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欺诈怎么立案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公司倒闭会牵连到个人财产吗?公司倒闭后债务怎么办?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我国民法典代位权制度的弊端怎么分析?
知识纠纷
1 终止合同会构成违约吗为什么 终止合同还能起诉吗?
2 刑法非法集资人数规定有哪些内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坐牢吗?
3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4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5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6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7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万要交多少税?
8 投标前招标监督公证员要做哪些事情?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公司法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怎样的?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怎样的作用?
法院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对方怎么要回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债务转让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限制是什么?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工厂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有规定吗?
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可以在上诉?民事判决生效后不赔怎么办?
信用卡到期了还能用吗?信用卡过期失效后该怎么处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吗?
合同法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2023-05-12

借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2023-05-12

异地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吗?

2023-0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2023-05-12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会坐牢吗?重婚罪老婆不告就不算犯法吗?

2023-05-12

计件工法定节假日怎么算?计件工资的优缺点是什么?

2023-05-11

劳动纠纷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借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异地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什么?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会坐牢吗?重婚罪老婆不告就不算犯法吗?
计件工法定节假日怎么算?计件工资的优缺点是什么?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